近日
遵义市汇川区民政局发布公告
对治丧场所管理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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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汇川区民政局关于征求
《遵义市汇川区治丧场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汇川区殡葬改革,规范治丧场所管理,结合汇川区实际,汇川区民政局起草了《遵义市汇川区治丧场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时间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12日,如有意见建议,请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反馈至遵义市汇川区民政局。
通讯地址:遵义市汇川大道516号。
电子邮箱:295462124@qq.com。
联系电话:0851-28669462,联系人:覃勇。
据悉
汇川区目前暂无
关于治丧场所管理相关规章制度
为强化监督管理
明确各相关部门职责分工
根据《殡葬管理条例》
《贵州省殡葬管理条例》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结合汇川区实际
制定本《办法》
其中
治丧活动规范为:
第十六条 丧事活动申请人凭逝者死亡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明办理治丧场地的预约,优先保障辖区居民使用,按照《汇川区婚丧礼俗倡导性标准》,单次使用治丧场地不得超过3天,超时需重新申请预约。
第十七条 集中治丧场所(殡仪服务站)在提供殡仪服务时,应当与丧属签订殡仪服务合同。殡仪服务合同应当详列双方的基本情况,逐一规定殡仪服务项目名称、内容、收费标准、履行期限、履行方式、严禁事项、违约责任等内容。
第十八条 禁止在居民区、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搭设灵棚、停放遗体。禁止在治丧场所内抛撒纸钱、焚烧冥币或祭祀品,需在指定区域集中焚烧并清理残留物。治丧期间严禁使用高音喇叭、燃放鞭炮,夜间(21:00至次日6:00)不得进行吹奏、哭丧等扰民活动。抵制低俗表演、封建迷信活动,倡导佩戴白花、鞠躬默哀等文明悼念方式。
第十九条 治丧场所内严禁私自改装电路、悬挂重物或损坏场地设施,使用中办丧群众需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定,使用后办丧群众需恢复场地原状。运营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要选派专人指导消防器材、通风设备的使用。
第二十条 治丧场所不得违规变相涨价、乱收费,不得擅自改变服务项目和价格,不得强行推销殡仪服务、强卖丧葬用品、从事欺诈行为。
第二十一条 治丧场所应公布区、镇(街)两级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属地镇(街)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处理投诉问题,区民政局负责监督投诉处理进度。
第二十二条 相关部门在开展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对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治丧场所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或存在其他重大隐患的,可报请区民政局联合相关部门暂停治丧场所运营资格,直至整改完成;对拒不整改的,依法取缔。
点击「链接」,查看《办法》全文及政策解读:
1.《遵义市汇川区治丧场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2.关于《遵义市汇川区治丧场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政策解读.docx
来源:遵义市汇川区人民政府官网
编辑:艾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