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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起诉哥哥隐瞒父亲死讯及埋葬地,法院判了!

时间:2025-07-13 15:06:00

7月13日,记者从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一起案件:陈梅的父母育有3个子女,她有一兄一妹,在2016年以前,一家人关系还算和睦。自从陈梅与哥哥陈忠合伙开公司后,因为公司股权纠纷等矛盾兄妹关系开始恶化。此后数年又因为家庭琐事等原因,积怨越来越深

2021年2月,父亲因病去世。父亲离世时,陈忠未通知陈梅、陈兰两位妹妹及其他亲友,自己领取了父亲的骨灰。随后长达两年多的时间里,不管妹妹们如何追问,陈忠始终未告知父亲真实埋葬地。

多次沟通无果后,两位妹妹将哥哥陈忠诉至湘潭市雨湖区人民法院,要求其告知父亲骨灰下落及埋葬地,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雨湖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依据法律规定,祭奠权是近亲属之间对于已故亲属的祭祀权,包含权利人对逝者的哀思、怀念等精神利益,逝者的子女平等享有对逝者进行祭奠的权益,因此,祭奠权属于受法律保护的人格权益。

父亲过世后,陈忠未及时向同胞姊妹报丧,且故意隐瞒埋葬地,导致妹妹无法参与丧事、祭奠父亲,其行为给妹妹留下遗憾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当承担精神损害赔偿责任。结合当地经济水平等因素,法院酌情判定陈忠赔偿陈梅、陈兰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并告知其父亲骨灰下落以及真实的埋葬地。

陈忠不服,提起上诉。湘潭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记者 虢灿 通讯员 李灿 朱洁茹 蒋艾林)

(来源:三湘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