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让历史记忆融入现代生活?这个命题考验着城市治理的智慧。中办、国办近日印发的《关于持续推进城市更新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到2030年实现城市文化遗产“有效保护、风貌彰显”,并将“保护第一、应保尽保、以用促保”列为基本原则,不仅回应了当前历史文化保护中的痛点,更为城市更新与文化遗产的共生提供了系统性的“解题思路”。

2019年,有五个城市因“历史文化遗存遭到严重破坏,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被要求限期整改,在当时引发广泛批评,各方纷纷呼吁古城“拆真建假”之风当止。这一事件,也道出了过去几十年来我国城镇化进程中的一些弊端,比如造假古董破坏真实历史信息、在保护利用中重物质轻人文、利用不足与过度商业化并存等。
这些教训告诉我们,历史街区的更新不能只是简单的物理空间改造,而是要以“绣花功夫”平衡生活环境与文化传承。《意见》提出通过“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的方式,让城市更新中的历史文化保护从“被动抢救”转向“主动预防”。这也提醒着我们,历史文化遗产可以为一座城市赋予独一无二的气质,也能为当地居民注入不可替代的归属感和凝聚力,在城市更新中推动文化遗产的保护可以实现历史文化遗产的活化利用,更好地促进文旅产业的发展,为城市新业态的形成和发展注入新动能。
然而,当生活在城市中的人在面对低矮的老民居和现代化高楼时,又常常会做出不同的选择,这时就需要强调“以人为本”的理念。很多历史建筑和传统民居因为年代久远破损严重,采光、通风等基本生活需求难以保障,而催生了不少私搭乱建现象。《意见》提出建立以居民为主体的保护实施机制,推进历史文化街区修复和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修缮;推进老旧街区、老旧厂区、城中村等更新改造……都是在将城市更新的核心聚焦于人的生活,以提升人的居住环境、生活水平为导向。
业内人士对此也提出了诸多建议,包括:搭建公众参与平台促进民众参与到保护和活化的过程中;通过建立联合工作组、制定联合计划等方式,构建科学合理的多方沟通协调机制,以此在城市更新中随时关照居民的感受和体验。例如,苏州古城32号街坊在城市更新的过程中,除了“专业智库”的参与,还广泛发动了社区服务者,向上与实施公司统筹街坊整体规划与业态导入、建设管控要点,向下用“脚底板”踏遍居民大院走访调研听民意,从而实现了“留人留形留乡愁”。

一座城市的历史,不能仅仅封存于博物馆,而是让文明浸润日常生活,让乡愁扎根现代街巷。所谓“突出地方特色”,不仅是保留建筑风貌,更是守护一方水土的精神内核;所谓“人居环境改善”,不止于硬件升级,更要让居民在文化认同中找到归属。这就是城市的生命力,它终将成长于对历史的温情守望与对民生的细致关照之间,这便是城市更新造福于民的精髓所在。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 段译